下载此文档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987年9月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7年9月23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2007年3月2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2007年7月27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是傣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属云南省管辖。自治州内还居住着汉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苗族、回族、佤族、壮族、景颇族等民族。自治州辖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 第三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驻景洪市。第四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科学发展观,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自治州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定、人民生活富裕的民族自治地方。第五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遵守和执行。坚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州实际情况的,可以依法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第六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热带亚热带资源优势、人文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依靠科学技术,加速山区的开发和建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逐步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第七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对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扬爱祖国、爱人民、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禁止诽谤他人为“琵琶鬼”等危害人民的违法行为。第八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依法治州。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自治组织建设,保障各民族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自治州内的国家机关应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第九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自治州内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自治州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惯的自由。第十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干涉婚姻家庭的活动。自治州内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十一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在自治州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自治州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第二章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第十三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第十四条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组***员中,应当有傣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傣族成员所占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比例,其他民族也应当有适当的名额。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州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花开花落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1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