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竞合研究
—兼论我国保险法的完善
’
徐民缪晨
一、保险竟合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
一! 保险竞合的内涵
,
损害补偿原则∀#∃%& ∃%∋( )∗∃%+ ( ,% ∃−. !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目的和功能在
。
于禁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利用保险制度获得超过其损害的补偿损害补偿原则衍
、、
生出了保险代位超额保险委付和重复保险等派生制度和规则, 其中重复保险制度的
设立在于禁止被保险人通过多张保单向数保险人就同一损失获得重复补偿, 避免被保
。
险人获不当之利益然而重复保险制度并不能穷尽所有发生多张保单补偿同一损失
、
的情形, 那些不符合重复保险构成要件多张保单对同一损失负赔偿责任的情形被称
。。
之为“保险竞合”但对于保险竞合内涵, 目前学界观点不一
经济学和法学都使用“竞合”这一词汇, 法律上的“竞合”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请求
。
权竞合与责任竟合, 其实二者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保险竞合可以说是法律上的竞
, , ,
合在保险法上的体现从被保险人角度保险竞合表现为求偿权请求权!的竞合从保
。
险人角度, 保险竞合则表现为赔偿责任的竞合由于保险竞合与重复保险一样, 关注
、
的是对同一损失均负责任的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包括保险人之间的赔偿顺序赔偿
方式和赔偿数额等问题, 且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实现依赖保险人责任的承担, 所以, 保险
。“
竞合准确的定位应为保险人之间赔偿责任的竞合保险竞合源自美国的)−/ (#
”, “”, ,
∃% 01 #2% & ( 其直译为其他保险即除本保险外尚有对同一损失亦承担责任的其他
徐民,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
二缪展海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
3 44
保险竞合研究
, ,
保险公司的保险其他保险与本保险存在相同的保险范围& )% &1 #( %∃&) .( # 25 ( ! 也就
。
是保险范围有重叠部分从以上两个原因考虑, 笔者认为, 保险竞合从广义上理解, 是
。
指同一保险事故发生时, 数保险人的多张保单对同一损失均负责任的情形广义的保
险竞合包括重复保险, 因为重复保险有四个基本构成要件 6 须向数保险人订立数个保
、、
险合同须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上的同一保险利益投保须针对同一保险事故投保
, ,
和须有保险期间之重叠性
当同一保险事故发生时在重复保险下也发生数保险人对
,
同一事故所致损失均负责任之情形可见重复保险亦为数保险人责任之竞合
!∀# ! ∃%
。· ,
&∋() 叩∗!+ , −但共同保险
.& !+/ 0 )∀+ .( −不属广义保险竞合范畴因为共同保险是投保
。
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 以同一保险利益, 对同一风险, 所共同缔结之保险契约亦
。
即多数保险公司对同一危险共同承担损失补偿之责任多数保险公司可能以某一保
, , 。
险公司之名义签发一张保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比例分担所发生的损失 1 由于共同
保险中的数保险人与投保人仅订立一份保险合同, 数保险人是同一保险合同中的一方
当事人而并非分属数份保险合同中的不同当事人, 所以共同保险中的保险范围是同一
。
的, 共
保险竞合研究_兼论我国保险法的完善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