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卷第 2 期
No.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o uazhong ormal niversty (Humaniisand ocalScences)
2011 年 3 月
Mar. 2011
从维权抗争到协商对话:当代中国民主建设新思路
张紧跟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275)
摘要民主建设应该是一个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理性交流过程,但当代中国的国家权力
运行却面临着公民权利的激情挑战。从三起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成功案例来看,国家权
力在遭遇公民权利的激情碰撞时,直面民众呼声、开启互动平台,最终将公民的维权激情导入理
性的协商程序,不仅消弭了危及社会稳定的隐患,而且增进了政府与民众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如
果这种协商对话平台能够逐步规范化进而成为一种反思性制度安排,那么它就是建立在公民有
序参与基础之上的协商民主。因此,从维权抗争到协商对话,应该开启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新思
路。一方面,对于国家权力而言,既应尽快落实对法治与民主的承诺,也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与
民众进行交流对话的制度化平台;另一方面,必须发展有序的公民参与,即让分散的公民组织起
来通过畅通的制度化渠道和规范化的机制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关键词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维权抗争;协商对话;民主建设
早在 20 世纪 40 年代,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
导核心就意识到只有靠民主才能走出治乱循环的
“历史周期律”。党在 60 余年的执政过程中也逐步
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党始终不渝的追求。但是,历史
和现实都证明,像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后发展
国家,面对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双重并奏,要相
对平稳地完成复杂的现代化使命,就必须寻求适合
当代中国国情的民主建设之路,力求在民主与秩序
之间保持平衡并能获得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
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而迅速成长
的公民权利与参与意识与缺乏规范和约束的国家
权力之间不断产生摩擦,因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间
矛盾与冲突而引发的群体性维权事件日益增多。
如何在应对群体性维权事件中将日益成长的公民
权利之激情导入理性表达轨道以形成有序政治参
与,无疑是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关键所在。从国内
已有的相关研究来看,要么侧重于对群体性维权事
①
②
有些研究者开始注意到维权抗争与民主政治之间
的关联,认为维权抗争确实能够促进民主政治的渐
进发展③,但也只是注意到在维权抗争压力下的政
府政策与相关制度的调适以及单方面强调其对普
罗大众的启蒙作用,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国家权力与
公民权利的良性互动发展可能及其蕴涵的积极意
义。从近期发生的若干事件来看,国家权力在遭遇
公民权利的激情碰撞时,直面民众呼声,开启互动
的平台,最终将公民的维权激情导入理性的协商程
序,不仅消弭了危及社会稳定的隐患,而且增进了
政府与民众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因此,本文认为,
基于这些个案的分析,维权抗争后的协商对话应该
可以开启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新思路。
一、民主建设遭遇困境
民主,作为现代国家中预防和反对专制的一种
普遍国家形式,最初是一个从对古希腊各种政体比
较而抽象出来的概念。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
首次使用“民主”一词时,是用来描述古希腊城邦中
一种区别于君主制与贵族寡头制的政制形式:即城
邦事务是由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通过直接讨论和
投票表决方式来做出最终决定。因此,民主“是一
种政府形式,在这种政府形式中,权力不是属于某
一个人,或者某一部分人,而是属于每一个人,或者
收稿日期 2010-10-11
基金项目“中山大学 211 工程三期行政改革与政府治理研究项目”;“中国公共行政研究精品培育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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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预防与应对,要么侧重于通过相关个案分析
维权行动的策略与地方政府的回应策略。虽然
更确切地说,属于大多数人”。④也即是说,民主作
为一种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是“以多数人的意志
为政权的基础,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的统治形
⑤
民主政制承认主权在民,确认保护多数人的利
益,以多数人的决定作为政治决策的最终依据。但
是,由于现代社会已不具备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基本
要件,因此现代民主并非意味着社会中的多数人直
接成为统治者,间接的代议民主制才是现实政制的
必然选择。为了更深刻地从政治实践中理解现代
民主,有学者将国家权力从学理上分解为所有权与
行使权两部分,国家权力所有权属于人民(即政治
学或和宪法学上的主权),国家权力行使权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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