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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部分说明.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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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支付的部分说明一、各种假期的工资支付1、职工在享受疗、修养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2、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按85%支付(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年功工资、津补贴照发;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3、职工请事假期间,事假一天按基础工资/月标准工日()扣减工资,累计计算,年功工资、津补贴照发。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按规定执行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前六个月(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基础工资下列标准发放:(1)工龄不满二年的,支付40%;(2)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支付45%;(3)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支付50%;(4)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支付55%;(5)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支付60%。年功工资、津补贴照发。从第七个月起,基础工资按下列标准发放:(1)工龄不满一年的,支付25%;(2)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支付30%;(3)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支付35%;年功工资、津补贴照发。按上述规定计发的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另:劳人部规定:凡一月中某一假超过月标准工日()的实际扣款天数按月标准工日()执行(例如:输入病假天数为30,)。5、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满,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根据伤残情况,按以下标准确定待遇:(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人基础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岗位工资四项之和的75-90%支付;(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人基础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岗位工资四项之和的60-70%支付;参加工伤保险后,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商待遇。6、计划生育假的工资支付。晚婚职工的婚假、女职工的产假以及晚育女职工配偶享受的护理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其岗位工资、基础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照发。接受节育手术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其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二、加班工资的支付1、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与本人基础工资之和的60%,日加班工资计发基数=(职工月岗位工资+基础工资)*60%/月标准工日();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日加班工资计发基数/8。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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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