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东莞市慈善会章程.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东莞市慈善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东莞市慈善会。第二条本会是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团体和人士组成的、经政府核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慈善团体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救孤助老、助学兴教、赈灾救助,社会公益,为发展慈善事业服务。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业务指导单位是东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第五条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广东省东莞市。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各类慈善活动;(二)接受社会捐赠;(三)协助政府、民间发展各项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的社会救助工作;(四)兴办各种慈善服务机构;(五)开展慈善交流活动。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非营利性活动,不从事商品销售,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在会员中和负责人当中分配;(三)本会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相互监督机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时,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本会和会员利益;(五)本会遵循科学办会原则,不从事封建迷信宣传和活动。会员第九条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拥护本会章程,从事的专业或业务须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相关,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如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发给会员证;(四)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第十二条本会建立全体会员名册,明确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以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职务,作为证明其资格的充分证据。会员资格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名册并予以公告。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六)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1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六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终止:(一)申请退会的;(二)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四)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五)受到刑事处罚的。会员资格终止的,本会收回其会员证,并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上更新会员名单。第十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组织机构第十八条本会实行民主办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民主表决通过,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第十九条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第二十条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退(离)休干部(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第二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三)制定、修改选举办法;(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长、监事;(五)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六)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七)审议理事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八)对本会更名、重大事项变更、终止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九)

东莞市慈善会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reamclb
  • 文件大小64 KB
  • 时间20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