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内蒙古自治区政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的项目,按规定执行;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第四条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第五条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第六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依法将核准过程、核准结果予以公开。第七条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建立项目核准管理在线运行系统,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第八条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核准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第十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四)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第十一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当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主要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核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颁布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办理核准文件。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为项目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第十二条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境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政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19-03-10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