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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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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为了适应徐泾地区转向全面城市化的紧迫形势,建立并健全徐泾镇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以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现根据沪府发(2011)75号文《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以及参考周边地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做法,并结合徐泾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徐泾镇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政策依据(一)沪府发〔2011〕第75号文件《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二)青府发〔2008〕第122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二、征收补偿(一)各类标准1、计户标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应当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没有建房批准文件的,以规土所、规保办及所在村(居)委三方共同确认为准,按户进行补偿。2、面积认定标准:实行宅基地面积与房屋建筑面积分别进行认定的方法。(1)宅基地使用面积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中核定的面积为准。如无上述权证文件,但确系合法建筑,应由镇规土所、规保办及所在村(居)委经过规定程序联合认定。(2)居住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认定:以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中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如无上述权证文件,但确系合法建筑,应由镇规土所、规保办及所在村(居)委经过规定程序联合认定。3、徐泾镇地区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以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计算(现行标准为800元/m2和1200元/m2)。4、房屋货币补偿计算公式:每平方米评估价*经确认的房屋有效建筑面积。5、宅基地置换补偿计算公式:(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经确认的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二)征收补偿费用构成1、居住房屋基本补偿费(1)被征收居住房屋货币补偿按上述规定公式计算。(2)房屋附着物补偿按实际数量和质量,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主体内外装潢、围墙、场地、树木以及其它附着物等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并出具评估报告。(3)搬家补助按照政策规定,以经批准的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为准,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搬家补助费;对期房安置的给予双倍的搬家补助费。(4)临时安置补助(过渡费)以被征收居住房屋主体的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准,协议约定过渡期3个月内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过渡费计入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超过约定过渡期3个月的,即在第4-6个月,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计算;超过约定过渡期6个月的,按每月每平方米16元计算。超过约定过渡期的过渡费,由镇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以每季度为单位结算支付。过渡费的结算自搬离拆除之日起算,至征地事务机构或镇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提供安置房源截止期止。被征收居民户接到通知后不拿安置房钥匙的,超过截止期不再享受过渡费。(5)旧材料收购费对被征收居住房屋合法有效面积之外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部分,按照现行旧材料收购价格为标准予以计算并收购。2、宅基地置换费宅基地置换费为被征收居民户通过配套商品房安置后,对其原有宅基地进行置换回购所发生的费用。每户被征收居民户应得的宅基地置换费根据(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经确认的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计算。3、其它一次性奖励费用其它一次性奖励费用共分三项,分别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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