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内容提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具体实现方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建立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录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的制度。建立政府机关文件目录的备案制度。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1、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重点梳理2008—2006年以来的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在12月31全面完成。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2、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3、加强统筹规划,处理好不同层面信息公开的关系,做好政府机关之间、市级政府机关与县(市)区政府机关之间、政府机关与相关授权或委托单位之间在信息公开权限和范围上的衔接。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4、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考核机制,各政府机关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监察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年内检查三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政府本级、政府部门(含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编制。各区、乡镇参照本规范进行编制。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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