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札记二则
谢明文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秦公器“事”字解
生史簋(《集成》)“用事厥祖日丁用事厥考日戊”,吕伯簋(《集成》)“其万年祀厥祖考”,生史簋之“事”与吕伯簋之“祀”所指近似。《左传·僖公九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之“事”、《左传·文公二年》“大事于大庙”之“事”,很明显也是指祭祀而言。这与《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所述相符。敬事天王钟(《集成》-81)“敬事天王”之“事”和簋(《集成》-4177)“用辟先王”之“辟”意义相近,簋(《集成》)“唯厥吏(使)乃子万年辟事天子”、师酉鼎(《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辟事我一人”之“辟事”乃同义连用。金文中此种用法的“事”同于《左传·隐公元年》“欲与大叔,臣请事之”之“事”,亦与师鼎(《集成》)“臣朕皇考穆王”之“臣”意义相近,均就“臣事”而言。上述两种意义上的“事”及用为“史”或“使”的事,金文常见。但在金文中还有几个“事”字的意义常被误解,下文我们则对此试做分析。
秦公镈(《集成》)“虩事䜌(蛮)夏”之“事”字,孙诒让、郭沫若、张亚初等学者直接释作“事”而无说孙诒让:《古籀拾遗》第2页,中华书局,2005年。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第25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13页,中华书局,2001年。
。秦公簋(《集成》)“虩事䜌(蛮)夏”之“事”,薛尚功直接释作“事”而无说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金文文献集成》第九册第40页,香港明石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
,但郭沫若、杨树达等学者释“事”,后加注为“使”而无说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彔考释》第247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第26页,中华书局,2004年。
。秦公钟(《集成》-266)、秦公镈(《集成》-269)“以虩事䜌(蛮)方”之“事”,一般也是释作“事”而无说。这几器时代虽有差异,但铭文内容及用语彼此有相似之处。“虩事䜌(蛮)夏”和“虩事䜌(蛮)方”所涉内容相近,且“事”字所处位置也一样,若把它们区别对待,显然是有待商榷的。
我们认为这几个“事”字均当读为“(司)”。“事”从母之部,“事”、
“使”、“史”本一字之分化,而“使”、“史”和“司”又同为心母之部“事”、“使”、“史”、“司”诸字声韵均依陈复华、何九盈:《古韵通晓》第13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郭锡良先生则把“事”归入之部崇母,把“使”、“史”归入之部山母,把“司”归入之部心母。见其《汉字古音手册》第56页、6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故“事”与“司”音近可通。传世文献中事与治相通、治与祠相通高亨:《古字通假会典》第394页,齐鲁书社,1997年。“事”、“治”相通,又古書中许多“事”本身也训为“治”。則“以虩事䜌(蛮)方”和“虩事䜌(蛮)夏”之“事”也有可能直接訓作“治”。但金文中一般以(司)表示管理或治理义,所以笔者还是倾向读“虩事䜌(蛮)夏”之“事”为(司),而不是直接训“事”为“治理”。
,郭店简《性自命出》第59号简、《六德》第30—31号简“门内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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