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1)动词:往、到。(2)代词:1)指人:译为"他(们)"。2)指事:译为"这件(些)事"。3)泛指:译为"这"、"那"。4)复指:译为"这(个、种、些)"(3)助词1)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译为“的”。如:是炎帝之少女。(《山海经·精卫填海》)足下上畏太后之严,下惑奸臣之态。(《战国策·范雎说秦王》)2)用在主语、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左传·齐桓公伐楚》)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邵公谏厉王弭谤》)3)凑足音节,不译。如“怅恨久之”。二、其(1)代词:1)定语:①译为“他(们)的”;②译为“那样的”;③译为“自己的”。2)兼语:译为“他、它”。3)泛指:译为“这”、“那”。(2)语气词:“其”作语气词用,既可以用于句首,也可以用于句中。其用法有下面三种:1)表示推测语气,译为“大概”。如:齐其为陈氏矣。(《左传·晏婴论季氏》)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庄子·逍遥游》)2)表示反问语气,译为“难道”。如: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虽如是,其敢自谓几于成乎?(韩愈《答李翊书》)3)表示委婉的祈使语气,译为“还是、可要”。如: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左传·齐桓公伐楚》)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左传·隐公三年》)三、者庸者笑而应曰。(《史记·陈涉起义》)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史记·鸿门宴》)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论语·颜渊》)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韩非子·五蠹》)以上例句中的“者”作为辅助性代词,用在其他词或词组的后面,组成“者”字结构来充当句子成分。可译为“……的”、“……的人”、“……的东西”等。四、所1、“所”作为辅助性代词,用在其他词或词组的前面,组成“所”字结构来充当句子成分。和“所”结合主要是动词或动词行词组。可译为“……的”、“……的人”、“……的东西”等。如: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论语·子路》)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史记·鸿门宴》)2、“者”、“所”指代对象的差别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庄子·养生主》)见者惊犹鬼神。(《庄子·达生》) 以上例句中“者”指代行为的主动者,“所”指代行为的受事者。3、“所……者”结构的含义 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史记·酷吏列传》)孟尝君曰:“视吾家所寡有者。”(《战国策·齐策四》)以上例句中的“所……者”仍然指代的是行为的受事者,等于“所”字结构,不等于“者”字结构。4、“所以”的用法 吾知所以距子矣。(《墨子·公输》)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师说》)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所以”是由“所”与介词“以”组成的凝固格式,主要有两种用法:第一,表示的意义比较具体,可理解为“……的工具”、“……的人”等。第二,表达的意义比较抽象,可理解为“……的方法”、“……的原因”。五、于古汉语中介词“于”也可写作“於、乎”,其用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引入行为动作的处所与时间。如: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韩非子·五蠹》)(2)引入行为动作涉及的对象。如: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利泽施乎万世。(《庄子·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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