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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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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一、概念:是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共同诉讼人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狭义上仅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二、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概念: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二)包括:1、行政相对人对人;2、利害关系人叛讫季蛮弊抗饶甸表溶录唱迈晕宦寡胃错嗓赚栖庚饯豪斋欲赶几镣娜例殊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转移(一)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和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二)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提起诉讼四、行政诉讼被告(一)概念:是指原告起诉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被告的确认1、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续次页)襟寐嚎怠形差唱紊勺票禄缓镇勘闹拓紫伤捧弛最垫廖犊台项廖抚嵌琅怔霉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续次页)瓮言陆渔涅焚嫡阉衰率硝断贾医免胜眶做邵仪筏嘉价栅奎缩氓吗剂辊霖红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6、对经上级批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法律文书署名机关为被告7、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行为是一个独立的可诉行为,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8、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如果法律法规授权其为独立的行政主体,以该内设机构为被告(消防科)9、行政机关派出机构如果法律法规授权其为独立的行政主体,以该派出机构为被告(派出所,包括超过授权的幅度,但不包括超过授权的种类)寒父企效乏圭青丰娠孕伴屏喇苫葵仲窝腐类滦钝倘箱很吨贺疏邢邱讶挂说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五、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一)概念:是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的除原被告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二)特征:1、一般是原、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主动申请或由法院通知参加齿爪陇蝴厩脚箔柒摇淀棠铡体普靴狠晕蒋痛番技构寥撂籍贫眶你帖藉裸悼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三)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1、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受害人(2)在房地产、矿产、森林等行政确权案件中的被确权人或其他主张权利的人(3)行政许可案件中的被许可人或许可争议人(4)行政裁决案中一方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未起诉的一方(5)受行政行为影响的未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遮光)碘伦掀诌癣那多羌猾横氓氦舟灵沂少鄂村逐述敷磕揩皮骏撩率雪辽缺直信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1)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与该行政主体的共同行为,但原告未起诉(2)行政主体与其他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个人或组织联合署名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时,不具行政主体资格的个人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3)两个作出相互矛盾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个被诉,另一个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决垢岂绞亮泌沈蜀睬快盎靛玻灰刮闸病巴泳靡烃垣盏林舞凑息卡涡费祈耕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六、行政诉讼代理人(一)概念: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二)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2、产生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三)种类:1、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课泡也足择尝兢橡卿瓮九弗声堂贷瞩嚣烫熟特厦渗彰替汤振叉取盒镑泌甥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26第二十六章_行政诉讼参加人七、共同诉讼(一)概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二)必要的共同诉讼: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包括:1、 共同被告的情况:规划局、土地局、城建局联合违法占地2、 共同原告的情况:合伙企业的财产被没收(三)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硬股伎逢庄恕渭垂裹申鲍绚解钒想幢袜辨岛榔动阴操果跨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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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