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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处罚适中“一事不再罚原则”.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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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处罚适用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摘要】“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把握好该原则的适用和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既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对行政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几次行政处罚,以获得不当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相对人法定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的行政侵犯,更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为此,执法必须谨慎操作,立法尚需进一步完善。【关键词】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行政违法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惩戒、教育手段。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通过处罚,消除违法状态,恢复正常的、合法的秩序。“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法》所确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把握好该原则的适用对于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立法宗旨及内涵立法宗旨。《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便是对一事不再罚款原则的确立。“一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构成部份。”[1]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运作,将产生许多的冲突和矛盾,所以要特别慎重,否则将会影响行政管理效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几次行政处罚,以获得不当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处于被管理地位的相对人法定的合法利益不受违法的行政侵犯,使一定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与一定的法律责任相互确定挂钩,防止处罚过多过滥,体现过罚相当,进而体现法律制度与行政管理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价值。然而,遗憾的是,它只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个别体现和特殊反映,不具有广泛意义上的普遍效力。[2]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涵。《行政处罚法》第24条的规定并不能解决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论争议,因为它并未从法律上全面确立一事不再罚原则,只是为行政处罚提供了在罚款范围内具体的操作规则,因而在行政处罚实务中机械地推论一事不再罚原则,可能导致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使用除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从而使不少重复处罚变为合法,这无疑从根本上否定了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对于一事不再罚原则仍需有一个合理适当的解释,使之符合学理上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确切内涵和行处罚法的立法精神。[3]一事不再罚中的“一事”是指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同一理由”就是同一法律依据,“同一事实”则是指违反一个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不能划分成儿个违法阶段或违法过程。二、一事不再罚原则在具体操作中的运用随着行政立法、执法理念的进步,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加强,对于“一事不再罚”的理解也要与时俱进。因此在立法、执法实践中我们要引起注意,不能单纯从行为个数看待是否属于一事,要分析各个行为之间的性质和联系并加以区分,实践中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我们可以将多个违法行为以“一事”处罚。持续行为。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不间断地实施了某一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表现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究其行为本质,实质上就是一个行为。连续行为。是指行为人连续多次实施符合同一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中间有间断的行为。牵连违法是指相对人以实施某一违法为目的,但其手段或结果又构成其他违法形式的情形。牵连违法的特征是:存在数个符合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数个违法行为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并共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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