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凶宅交易问题的课件.ppt


文档分类:IT计算机 | 页数:约3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出卖我的宅,你背了良心债,最后知道闹鬼的我眼泪掉下来。”“出卖我的宅,你背了良心债,结果到了最后的我想卖没处卖!”“有人横死你不呆,不呆就不呆,现在又要炒房价,兄弟一起来!”“凶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与电磁污染有关欧美科学家经过对“凶宅”长达数十年的科学考察,惊喜地发现:形成“凶宅”现象多半与不良的地质因素有关。此外,还与缺乏绿化和环境污染等因素有关。其中最常见的有电磁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等等。比如,在不少城市中的工业区内,整个地面上都是密密麻麻如蜘蛛网似的地电流穿过,以及局部性的磁力扰动,遍及面更广。如果在这种地电流与磁力扰动交叉的地方建造住宅,便会导致对人体损害极大的电磁波,辐射到住宅内,造成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产生精神恍惚、惊慌恐怖、烦躁不安和头疼脑昏以及失眠等症状。与重金属、放射性元素有关科学家们还发现,有些“凶宅”是宅基有重金属矿脉隐藏,或附近有排放有毒重金属加工厂的存在所致;还有一些住宅由于地下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放射性气体“氡”,不时向地面放射,同时通过人的呼吸道进入并沉淀在肺组织中,破坏人的肺细胞,从而引起肺癌以及其他呼吸道方面的癌症。采光、通风、环境污染等方面选址忌讳凶宅心理的法律分析?民众趋吉避凶的自然心理状态,但这样一种心理认知,究属迷信还是民俗,能否获得法律的保护。目前学界尚未有定论,实践中,各地法院所采司法标准也不尽统一。!我认为是风俗。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在论及中国民间古老的信仰时曾说:“这古老信仰的遗存,根深蒂固,即使像某些人把它看做是‘沉渣’,也应当看到正是这厚重的沉渣铺垫着整个中国文化史,影响深远。”对于“凶宅”一词,目前尚无公认或权威的界定,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凶宅”是曾经发生过住户非自然死亡的住宅,即自然死亡、正常死亡不包括在内;第二种观点认为:“凶宅”是宅内发生***、***等人为致人非正常死亡恶性案件的房屋;第三种观点认为:“凶宅”是在其内部发生的***、***、火灾、中毒等非自然死亡事件的房屋;第四种观点认为:“凶宅”是曾发生***或***等人为因素致人非正常死亡的房屋,或者由于特定环境的影响,多数人认为所处地段异常而不愿在此地段上居住的房屋。【发生过死亡的事实、区分了死亡的原因、考虑公众的一般心理】所谓“凶宅”,法律上应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曾发生***或***等人为致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如此,就排除了譬如正常生理死亡如因房屋失火、煤气中毒等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房屋。第二,由于历史地理等特定环境的影响,人们大多认为该地段的房屋异常而不愿在此处居住,容易引发民众恐惧心理。例如房屋建在坟地上,或房屋的周围以前曾经是墓地。?凶宅性质上属于缺陷物?瑕疵物?缺陷系产品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危害性;瑕疵系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标准。!不构成缺陷物,那么瑕疵物呢?“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好到不能再好的地步。这就是说,如果我们以最好的东西为衡量标准,那么差不多任何东西都是有瑕疵的。故此我们需要有另外一个现实的标准,这一标准至少应当主要出自合同,而符合合同规定的标的物的性能被称作应有性能。这一性能应当同标的物实际上具有的性能即实际性能相比较,如果实际性能以买受人的不利益偏离了应有的性能,则为物的瑕疵。”【凶宅引起的“人的精神压力”是否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说】【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品质瑕疵】【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凶宅”信息应不应该披露,涉不涉及隐私权。*如果应该披露,怎样披露,披露的方式是什么,披露内容如何限制。*隐藏“凶宅”信息行为如何定性。

凶宅交易问题的课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tianebandeyazi
  • 文件大小645 KB
  • 时间201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