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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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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4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市市辖区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称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市监察机关和各区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市审计机关和各区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审计监督。第六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下设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单位(以下称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应当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搬迁义务。第九条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收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档案材料,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的管理。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或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二条各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做好以下工作:(一)组织房屋征收、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就实施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规划、计划和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权收回、征收补偿费用等进行研究论证,由相关部门分别提出书面意见,并就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征求市城乡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市城乡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给予书面回复。(二)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的标准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和具体措施、过渡期限、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征收补助和奖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确定方法、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等。(三)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并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的合法性、用途等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四)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和前项调查登记、认定处理结果测算征收补偿费用。征收补偿费用的预算不得少于拟征收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乘以届时同类房屋的平均市场价格。(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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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