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芃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葿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1-07-29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羃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莂(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袈(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葿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蚄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薂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羆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膆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袂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羁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螆特此公告。袃附件: ○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蒆附件1羅税率表一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袀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肆税率蒂(%)艿速算羇扣除数螄含税级距虿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注:,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薪金所得;不含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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