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陈玉萍
广东省普通高中美术教学水平评估迎检指导
一、评价的体系标准
二、学科材料的准备
三、教学的注意事项
四、评估考察的内容
全省所有普通高级中学,每四年接受一次评估。
必须对照评估指标体系——
规范教学
做好自评
准备迎接督导评估
评估对象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由省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
其他学校在省教育督导室指导下由地级市教育督导室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省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督导室组织抽查后,由省教育厅公布评估结论。
分级评估
重点督查:
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施水平;
重点检查:
非统考学科。
评价校长——教学管理
是否规范管理、优质管理
评价教师——教学水平
是否规范教学、优质教学
评价学生——学业水平
是否得到充分发展
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向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方案
1-1教学理念、1-2管理制度、1-3课程规划
1-3课程组织、1-5管理人员
2-6教师专业发展、2-7教学研究
2-8教学设施及使用、2-9专项经费数量与结构
3-10德育工作、3-11教学实施、3-12教学评价
4-13学业负担、4-14公民素养、7-15学业水平
4-16体育与健康、4-17社会声誉
4个一级指标领域,17个二级指标项目, 63项评估要素。
教学水平评估指标(学校层面)
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三种。
教学水平评估结论
“优秀”:
7项必达指标达到20分中的18分以上;
17项二级指标无0分,
总评获得85分以上。
由广东省教育厅授予——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称号
并颁挂牌匾称号有效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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