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与教育体制改革问题调研报告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田慧生博士
一、研究背景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证。胡锦涛同志在今年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
二、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促进教育公平取得显著成绩
1、农村教育得到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每个家庭都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教育公平.
2005年,小学普及率达到99%,初中普及率达到95%,在世界9个人口大国中走在前列。2005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达1567亿元,比2000年的604亿元增加963亿元,%,%;%%,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由农民群众负担为主的状况。财政投入的大幅提高明显缩小了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
2、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子女增加了更多地接受教育的机会。
2005年,全国普通高中学校达到16092所,比2000年的14564所增加了1528所,年均增加305所。招生规模达到878万人,比2000年的473万人增加了405万人;在校学生数达到2409万人,比2000年的1201万人整整翻了一番。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650万人,在校生数达到1600万人。%,比2000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
3、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大幅提高,初步满足了人民追求高层次教育的理想。
过去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长,毛入学率不断提高。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在学大学生总数已超过2300万人,比2000年1100万人的总规模提高了一倍多。高教规模的扩大和毛入学率的提高,使高等教育的就学机会总量大大增加,为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提供了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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