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概述
本章要点:
一、税收制度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二、税收的分类
三、税制结构
四、税收负担和税负的转嫁
一、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的含义
是国家以法律或法规形式制定的有关征纳税活动的各种基本规定。
(二)税制构成要素
: 课税主体(征税机关)
纳税主体(纳税人)
(注意与负税人区别)
:征税对象
A、是构成税收制度的基础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B、注意同税源、税目、计税依据的关系。
(1)、比例税率
全累
超累
额累
率累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
调高:附加和加成
调低:减征、免征、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
、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税收分类
(一)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直接税、间接税
(二)、以税收的管辖权为标准分: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三)、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
(四)、以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五)、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三、税制结构
(一)含义:
是指国家根据集中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要求合理设置各个税种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税收布局问题。
单一税制复合税制
(二)税制分类:
四、税收负担和税负的转嫁
(一)税收负担
: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实力和经济实体所承受的税收额度。(由于国家征税而给纳税人带来的利益损失或者是经济利益的转移)
表象负担实际负担
名义税负实质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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