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政治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doc:..协商政治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内容提要】协商政治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崭新范式,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协商政治广泛地存在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安排和政治系统的运行过程之中。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具备了协商政治的基本特征,但还不能算作现代意义上的协商政治,须进一步发展完善。从功能性的政治协商走向制度化的协商政治,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路径之一【关键词】政治协商/协商政治/政治文明在中共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中,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问题从不同角度有所论及,表明人民政协组织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试图从协商政治和当代民主理论的新视野出发,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路向进行初步探讨。协商政治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中,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多个政党之间或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通过制度化协商所取得的一致意见为基本依据。(注:本文有关协商政治的概念以及理论分析参考借鉴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曾勇明博士的研究成果。曾勇明在其博士论文《协商政治的决策过程与政治整合功能分析》中提出并界定了协商政治概念,系统论述了协商政治的基本理论。)协商政治无论是作为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安排,还是作为一种基本政治运作过程,都广泛地存在于现代民主政治之中。例如,在实行代议民主政治的国家,都是由多数人选举他们的代表组成一个代议机关,由这个代议机关掌握政治共同体的最高权力。在现代国家,这个代议机关就是立法机关,西方国家称之为议会或国会。多数人的意志正是通过代议机关组***员在讨论和协商中形成的,协商的结果是代议机关进行政治决策的一个基本依据。根据政治体制的不同以及政党协商与利益集团协商的差别,协商政治可以分为执政联盟型协商政治和西方社群合作主义型协商政治这两种主要类型。所谓执政党联盟型协商政治,是指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如果没有一个政党在议会中控制半数以上的议席,一般就需要两个以上的政党组成执政联盟以掌握政权。执政联盟型协商政治的主要特点是,在议会中获得席位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通过组建议会党团,在国家立法机关表达本党(或者政党联盟)的政治意见和政策倾向,以谈判、辩论、协商、表决等形式制定政策和法律;同时,获得执政权的政党联盟通过内部协商进行政治分赃,分配政府职位和行政责任。执政党联盟型协商政治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比较普遍,如在法国、德国、意大利、以色列等国家,都具有执政党联盟型协商政治的显著特征。所谓社群合作主义型协商政治,是强调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通过合法的政治途径与形式进行利益表达和政治沟通,谋求政府统治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平衡,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动、良性共治的局面,以奥地利、瑞典等一些欧洲国家最为典型。在革命制度党执政时期的墨西哥也是实行社群合作主义型协商政治的代表。这些国家都存在拥有强制性或半强制性成员资格的社团如工会、雇主协会等非政府组织(NGO),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如社会经济政策时,与这些组织进行协商,并以协商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两类不同的协商政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就协商的政治功能来看,在执政党联盟型协商政治中,政党同政党之间的政治分赃与政策协商是关键;在社群合作主义型协商政治中,政府同社会利益集
协商政治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