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关于建设工程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关于建设工程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doc关于建设工程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摘要】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但也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实际工作经验,指出了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问题的发生的主要分析,并对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关键字】招投标;监管;思考;建议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三)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二、当前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的产生,除了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缺位,还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其招投标的体制设定存在缺陷有关,同时也与多年招投标活动中形成的社会“潜规则”有关。(一)设定了多个监管主体是造成多头监管的根源。国家和省上对招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为维护各自利益,相继出台部门规章,这是造成多头监管,依法扯皮,各自为政的根源,随即带来监督部门的缺失与监管工作的缺位。(二)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监督和处罚的力度欠缺。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只对招投标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管,使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出现真空,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和工程内容等未能得到有效的制止。二是审计监督严重滞后,监督范围过小,审计整改难。目前,由于项目审计未提前介入,从而导致有的工程投用多年仍未决算,审计整改落实难。三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也只有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取消一定时期内参加投标、评标的资格;刑法对串通投标罪量刑也较轻,最高也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违规违法者的震慑力不够。(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从法规上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等监督招投标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越位和缺位时有发生。当前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移民工程,国家投资项目占绝大多数,各相关部门代表政府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加之现有的建设体制,项目法人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委托代理人,他们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在执行公务(选择招标代理、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时,仅有道德的约束,来指导他们为所服务的机构决策。经济学上有个理性人的假设,当他们能以极小的风险(体制设计给他权力,法律提供弹性空间)获

关于建设工程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ying_zhiguo03
  • 文件大小45 KB
  • 时间201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