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0分)答:(一)、关于正义论的法律观:一、关于人、城邦的论述。“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城邦是正义的产物,是实现正义的手段;二、正义与善德。人应该有善、美德和正义这三种品质;三、关于什么是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的,这是他法律思想核心的所在。他将正义分为“自然的政治正义”和****惯的政治正义”,前者各个城邦都相同,后者则因国而异;正义更重要的是可以被分为普遍(守法)正义和个别正义,个别的正义又可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平均的)正义两种。以及中庸之道及其标准,就是“取其中”。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就是正义的法律观,法律离不开正义,离不开美德,因为法律本身是从社会的政治正义演化而来的,正义的原则必须寓于法律之中。(二)关于法治观点的核心:一、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从法治的理论基础角度,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人性论的基础和认识论的基础。人性论的基础是人类普遍存在恶性,“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认识论的基础是“众人智慧优于一人智慧”;二、关于法治的内涵。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制定的良好和普遍的服从”,法治还应该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以上两种理论被称作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对于西方法治未来发展的价值定向有深远意义。、代表人物及其思想核心观点。(10分)答:自然法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早期的自然法学、基督教神学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和现代新自然法学四个发展阶段。(一)、古希腊罗马时期——早期的自然法学。代表人物:赫拉克里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智者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等。核心观点:从世界同一性出发,认为人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有着与自然界同一的规律,人类社会的规律是自然法,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法律才是正义的。(二)、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核心思想:一、推崇上帝之法,追求幸福生活;二、遵循永恒之法,神化自然法则。(三)、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古典自然法学。代表人物: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诺莎、普芬道夫、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核心观点:用理性主义替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辩护,强调人的理性是自然法的基础;采用自然状态、天赋人权、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观点分析国家的起源和目的;系统地提出民主、自由、法治、分权、人民主权等理论;多数思想家倾向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反对教会。(四)、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现代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富勒、罗尔斯、德沃金。核心观点:把法律、道德、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联系起来,既强调高于法律的自然法原则,又把自然法实体化,使自然法与实体规则紧密结合,息息相关。。(10分)答:(一)、主要观点:一、“三个自然”的理论;二、社会契约论;三、人民主权说;四、分权和制衡理论;五、法律公意说。(二)、历史意义:古典自然法学说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压迫和争取民族独立的重要思想武器,是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或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理论基础。它促进了法律的统一,提高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提出了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主义等新的法律原则。推动了宪法、国际法等新的法律部门的形成以及像《法国民法典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072510724
  • 文件大小25 KB
  • 时间2019-06-2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