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文件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珠科工贸信〔2012〕111号关于认定2011年珠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各区科工贸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粤科高字[2008]4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联合评审和复审,认定我市“便携式音视频编解码双核多媒体处理器芯片”等46个产品为2011年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根据市政府“对于经认定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自动认定为珠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见,广东省认定的“便携式音视频编解码双核多媒体处理器芯片”等46个自主创新产品(名单见附件1)为2011年珠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自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年。特此通知。附件:(粤科政字〔2011〕180号)(办文编号PX20092053)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主题词: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通知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12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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