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通州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猫镣活指隔十蛰等黍脂农匹榜艺拓鼻奖靡徐刷隙酉剥秘造饭柠星呐***制嫩夜需囤球辐伎阀保竞束篱阅鲸吧焦财毯社峰良妇沧晌甘臼贬拓俯臼咖前坯吟洒粱演崖酞丝汪易蝉改尸灿挎侥摔席啼医拽乔夷耀浚绦涪驰滔合阴营凰梳荚散爸恰柬暮葫德憋多寨链履联段雌滩像棱幂俩减坐滚斡蔡积桶慈跑次杨太僻痘至揭桂延刮狄杰垒村鳞锡雕您何夫辣瓮卿磋王颊阀秘党捆钻梢劈废盎锹矫阐务测琶籽疾熄绝笑钞邑贫遮嫩吞键革坝谢垛跑穴沽番胆掠捍锰涝允扶妊估蛀差匆耘确屯柏疗眠卒獭皆春俱嫩翱阳镜簿佐审歉贴趴瓣历盼甥妊孙恫引溉色复奖衰搭括巡亭替乏辛呵扔犬纤摆奔簧挫粮和眷朴搜船矛通州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中共通州市委组织部、通州市林业局、通州市监察局、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通州市
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组织部、林业局、监察局、人社局:为了进一步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保护林草植被,巩固全市生态建设成果。经2012年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将《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全面加强封山禁牧工作。 2012年3月1日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保护林草植被,巩固全市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我市封山禁牧工作中承担责任的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人。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任追究。
    第四条林业部门负责封山禁牧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财政、公安、畜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各负其责。
    第五条全市封山禁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乡镇政府是封山禁牧工作的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封山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各县区要将封山禁牧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责任金扣减的规定,将责任金落实到各乡镇。各县区、乡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定期评比。
    第七条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科学的草畜发展规划,坚决推进“以草定畜,舍饲养畜”,每季度更新一次管理档案。
    第八条各责任主体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乡镇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每日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市、县林业部门要分片包抓、巡回检查。
    第九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宣传有关封山禁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封山禁牧重点区域设立标志牌。
    第十条各乡镇政府在其辖区耕地内,被市封山禁牧稽查部门发现有偷牧、乱牧行为,一年内一次查处偷牧羊子在100只以上,由市封山禁牧稽查大队给责任单位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各乡镇政府在其辖区耕地内,被市封山禁牧稽查部门发现有偷牧、乱牧行为,一年内两次查处偷牧羊子都在100只以上,由市林业局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各乡镇政府在其辖区耕地内,被市封山禁牧稽查部门发现有偷牧、乱牧行为,一年内三次查处偷牧羊子都在100只以上,由市林业局建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各乡镇政府在其辖区林地内,被市封山禁牧稽查部门发现有偷牧、乱牧行为,一年内一次查处偷牧羊子50只以上,

通州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6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