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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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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篇一: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怎么办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怎么办在实践中,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会出现所订立的合同内容超出被代理人赋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的情况。一般地说,代理人的行为应该严格遵守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有关授权权限的约定。但民法的宗旨在于救济,与其使之无效,不如使之有效。对于代理人的越权订立合同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代理人在事后加以承认的权利,即行使追认的权利。追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示形式,即公开声明表示对越权代理人的行为予以承认;另一种是默示表示,即虽然没有公开声明,但以事实表明:被代理人已经接受或者准备接受代理人越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民法通则》第66条中的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这就是一种默示的表示追认的形式。《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其有效性决定与被代理人事后是否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追认:代理人进行追认的,则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性质就和享有代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一样,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仍由被代理人承担。而且被代理人的追认具有溯及力和既定性,也就是说,一经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自始发生法律效力,不是从追认时起才发生效力;另外,一经追认,被代理人就要立即承担所有合同中相关的权利义务,不得在追认之后在推翻追认。追认既然作为法律赋予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被代理人就有权在权衡利益得失后而不去行使这种权利。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代理人在事后不予追认的,《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时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来说就要归于无效,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越权的代理人予以承担。篇二:代理人合同附件1 苏州沙克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个人货运代理合同书(20XX版) 合同编号:_______被代理人(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许可证号码:负责人: 代理人(乙方):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货运代理合同。第一条总则(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二)本保险代理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三)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第二条授权(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省(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保险业务销售甲方的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三)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佣金的支付(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佣金。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二)佣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至与个人代理人本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三)乙方收取佣金的账户信息:开户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 (四)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五)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佣金。(六)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佣金,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第五条甲方权利(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佣金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六)甲方有权制止和纠正乙方越权代理行为和和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保险业务和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代理权。第六条甲方义务(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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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