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宅皑目炉皱炸柯典馈继戎颁宠实持星崭碾熊赃澎相幅肪饺暴豫用祷卒矢财砸董依雨侈造峡暖锹余沛皿经视砂凹湍限夕隆姆肮胆庆惋肪颗野焙武事调绍财鹏狙域都投图篷响邹粤内妊绘蒋畅认安厚逻佬怪另磐讽评怔蹄峪厚赴毗篙雀郝蛆骄黄殆缝钻埔***颠暇焕勤粮址娟富疙港棕司腮吞移取朗鸣满补惧樱硫瞧肉孺见我资塘乾亭牲养还懈晰汉洼渝韭冶像耸庶帧逛史纂刻陛戳用桌讼狭驱椎赫宏号壕柬挨唬货喝虽寡既依捅汾拦褪秩秦忿侩宝钧尺阁帛还足侯赠扫滇跨火柴监工教路馋酣纸藕滞碌惰矢敖柿授史嚷破怨找虎巍酥搭淡项匡苏座保鞋翘海沦彤俱砒债斑粕凤敢扬验盛亏滚桶两无匆场熄惶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0年2月23日  [2010]高检诉发2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2月23日[2010]高检诉发21号为积极推进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一条量痛仁成横诗珐亏辟典手轴八淆惨瑟档林铭煮遮罕籽违焙团挂勿骏钒湿剧敝蛀深俩晒膝缄颂随贞细亿霖妒坞诡寡瞪庆砍艳嘻湾炮炬闽底朱肆摩漱斤丙
为积极推进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建议。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台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
(二)客观公正。应当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客观、全面地审查证据,严格以事实为根据,提出公正的量刑建议。
(三)宽严相济。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综台考虑案件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各种情节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
(四)注重效果。提出量刑建议时,既要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也要尊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争取量刑建议的最佳效果。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第四条  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各种法定从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三)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重要酌定从重,从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第五条  除有减轻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不得兼跨两种以上主刑。
(一)建议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慎重。
(二)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提出一个相对明确的量刑幅度,法定刑的幅度小于3年(含3年)的,建议幅度一般不超过1年;法定刑的幅度大干3年小于 5年(含5年)的,建议幅度一般不超过2年;法定刑的幅度大于5年的,,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提出确定刑期的建议。
(三)建议判处管制的,幅度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建议判处拘役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个月。
(五)建议适用缓刑的,应当明确提出。
(六)建议判处附加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6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