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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思想概论.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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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子百家的概念;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动荡、大变革、风云变幻的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都在激烈而又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各诸侯国的阶级关系不断出现新变化,不同的阶级与阶层的代表人物,对社会变革发表不同主张,于是“诸子百家”便应运而生。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诸子”,是指这一时期思想领域内反映各阶层、阶层利益的思想家及著作,也是先秦至汉各种政治学派的总称,属春秋后才产生的私学。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百家”表明当时思想家较多,但也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主要人物有孔子、孟子、墨子、荀子、老子、庄子、列子、韩非子、商鞅、申不害、许行、告子、杨子、公孙龙子、惠子、孙武、孙膑、张仪、苏秦、田骈、慎子、尹文、邹衍、吕不韦等。2、简述法家及其主要代表人物;法家,在春秋时期是比较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他们主张法治,推崇法律的至高无上,认为社会就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违法必纠,做到法律的绝对权威,即今天的人们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同时,因为法家的思想观念是维护私有制已经形成的社会,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这样,就必然已经迎合了统治阶级的心理需要,当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喜欢,法家因此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具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喜欢讲儒家思想的“仁政”,以达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维护他们的统治和利益的同时,更喜欢法治,因此,实际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总是以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等。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秦国自商鞅变法后,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诸侯国,为后世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韩非子: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远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韩非本是韩国的王族贵人,但是,他的思想却偏偏无法在当时的韩国实现。韩非流落到秦国后,向秦国国君阐述了他的法制理念,并详细地为秦国制订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规,秦国国君虽然没有重用韩非子,但是,却采纳了他的思想和观念;因为,秦国自商鞅以来,历代都重视法制手段,比如,范睢,吕不韦、李斯等,他们都顺势而为,尊重了秦国的实际,都推崇法制观念的。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正是李斯的出现,使得法家思想真正开始走上统治地位;李斯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思想家,他原是吕不韦的门人,在吕氏的帮助下,渐渐走到了秦国国君秦赢政的面前,成为宰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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