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审丑什么是美?美是事物促进和谐发展的客观属性与功能激发出来的主观感受,简而言之,美是使人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美不能用概念来规定和判断,生态美学认为,自然界与社会中的一切,凡是有利于人的生命发展的,就是美的,人对自然、他者和社会的审美体验,是人生存的必要基础,有美的存在就有丑的存在,丑代表人性的负面,是与美相比较、相对立而存在的生活样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扭曲与异化。我们通过审的活动来对事物的美丑做出评判,审美和审丑都是主观的心理活动过程,它们是非功利的直观感受活动,美与丑都是非测定性的,它们的这种特性是来自审美和审丑的主观性和美丑的形象的生命增长性,审美是“人对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掌握方式,是人与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种特殊关系”。这种特殊关系按英国形式主义美学家克莱夫·贝尔的观点,就是“审美客体”(对象)激起“审美主体”特殊的、神圣的、高尚的“审美感情”的关系,在美学范畴里,审美规范被分为四类:优美、崇高、滑稽和丑怪,所以说丑化也被看做是一种审美规范,审丑被看作是“审美疲劳”的产物,我认为审丑本身就是审美的一种表现形式,之所以出现丑的心理特征,是因为美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事物的感受可以在美与丑之间转换。对待美与丑,我们应该有客观、宽容的心态,有平和、正确的眼光,在我们睁开双眼将目光投向世界时,世界也就会染上“我”的色彩。人多有爱美之心,而少有爱丑之心。美的事物,往往让人珍爱、留恋;而丑的事物,则往往让人唾弃、避之为恐不及。尽管审美往往离不开审丑,但是审丑必然是为了审美,丑主要是作为美的陪衬存在的,在古代社会,人们常常把丑和恶混淆在一起,因此丑就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早古希腊时期,以美为中心的审美传统已经根深蒂固,美是一种最深的审美信仰,甚至他们认为美就是古代艺术家的法律,他们在表现痛苦时依然是避免丑的,本文将要讨论当代的艺术的审美观和审丑观。 上审美课的时候,一位同学因为观看了割自己的手喝血的视频对艺术产生了质疑,他提出艺术不是美的么,那为什么这种让人心里不舒服的行为还会被人称作为艺术?艺术到底是什么?艺术是用技巧和想象创造可与他人共享的审美对象、环境或经验。艺术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化,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割自己的手喝血这种行为刺激了人们的视觉,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来看,我们始终有终归会死去并回归大地的愿望,这种无意识动机很少表现为明显的自毁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死的本能转向外部,由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引起大多数不愉快感受的事物也可以被称为艺术,弗洛伊德认为,艺术想象是一种特殊的转移形式,被他称为升华,所谓升华就是本能冲动向社会认为对自己有用的或得到社会承认理解和赞许的思想、理想和活动的自行转变。用哲学的观点来说,我们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同样美与丑都不是完全肯定或否定的,在一群人看来这样的行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而这样的行为刚好引起了另一群人的共鸣,在这些人看来,这就是艺术,艺术的创作和审美都是以社会允许的方式宣泄被压抑的本能欲望,它们是使自己在现实社会中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得到替代性的满足,而这也就是艺术欣赏和审美经验的本质所在,观赏和创造艺术品的满足和愉快方式,基本上不与周围从的真实世界发生关系,而是与自己的心灵所产生出的幻想的王国产生关系。费希纳的审美认知理论来看,在普通的情感状态下,他人的快感会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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