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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5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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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2017-8-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8月4日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真:0833-2133332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118号邮政编码:61400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1土主镇纺织大道一期(中兴街)延伸工程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兴街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8-42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升级项目建设乐山市工业集中区振兴大道乐山川天燃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8-43迁建年产48000平方米定制家具生产线乐山市工业集中区瑞澜科技园乐山市市中区瑞利丰家具厂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7-8-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件)项目名称:土主镇纺织大道一期(中兴街)延伸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8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土主镇纺织大道一期(中兴街)延伸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邓燕云联系人樊远联系电话**********邮政编码614000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中兴街起点,东经:°北纬:°终点,东经:°北纬:°立项审批部门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乐中发改投资[2017]53号建设性质P新建□改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总投资(万元)336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建成日期2018年2月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由来土主镇以轻纺工业、都市农业为主导产业,现有纺织企业86家,农业企业6家。根据四川省“百镇建设行动”要求,为加快土主镇小城镇建设,完成巩固提升,形成特色,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完善城乡各项配套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吸引人口聚集,全面完成小城镇建设任务。由于发展需要,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投资336万元,实施市中区土主镇中兴街至乐井路连通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新建道路1条,长250米,宽18米,拟用地面积4653平方米。道路起点为中兴街与曹坝街交汇处,向东南方延伸250米,止于乐井路。附属工程包括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3号,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号令)的规定,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对项目场址进行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内容,收集了当地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土主镇纺织大道一期(中兴街)延伸工程)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日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可知,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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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