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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第七十三条后半部分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什么意思啊通俗点的解释最好啦!~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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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第七十三条后半部分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什么意思啊通俗点的解释最好啦!~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合同法中第七十三条后半部分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什么意思啊?通俗点的解释最好啦!~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等权利。(见《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二条)中和人民共和国民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是什么内容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你好!《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保险不能避债和避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里的规定是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对《合同正解。。。合同法是基本法律,保险法是普通法律,里面的条款解释需要遵从基本法。“避税避债”要求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并不是说所有保险都避税避债。很看不惯保险业动不动就“避税避债”,根本就是误导客户,虽然我也是保险代理人。。。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36条和167条的区别《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你好,只是角度不同,对买卖双方的利益进行调整与权衡:第一,《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得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解读,该条是对买受人的保护,只要买受人支付了标的物总价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出卖人就不得主张解除合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第二,合同法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解读该条是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规定,也是对出卖人的保护,只要未支付到期价款到达全部合同价款的五分之一以上的,出卖人就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丧失了分期付款权)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可能要求返还标的物)。波动合同法三十七条,九十条你问的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没到期,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快过诉讼时效,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可以。这符合依照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穿人自身的债权。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什么?>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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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