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与家庭教育
罗国杰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以便能够使素质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这里,仅就家庭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谈一些看法。
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系统工程。从素质教育这个系统工程来看,家庭教育是这个系统工程中最基础部分。
从一个人接受教育的发展过程来看,家庭教育是接受最早、时间最长、影响最深的教育。一个人出生以后直到成人,都离不开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在学前时期,是在父母的教育下长大,在小学和中学时期,更是在父母的关心和爱护下学习。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子女都有着言传身教、陶冶习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道德总是由习惯养成的。这句道德格言,包含着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一个人的幼儿时期,是养成习惯(道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陶冶气质、修养品德、锻炼意志的最有利、最重要的时期。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为学校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抵制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强化社会教育的积极因素,而且能够影响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使一个人终生难忘、受益无穷。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儿童和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对善恶、是非、美丑的判断,能够在耳濡目染中远离邪恶和犯罪,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高尚的品德,能够在诱导感化中获得向善的品性。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主导,社会教育是补充。从素质教育来说,家庭教育确实有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是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青少年的素质包括着许多方面,如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等。这些素质的形成和培养,都同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从大量的历史的经验教训中看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子女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够使他们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中国古代典型的家教“孟母三迁”,与孟子之成才至关重要;“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对岳飞成为民族英雄有重要关系;孙叔敖之所以能成为著名的政治家,王陵、赵苞等之所以能够有宁死不屈的精神,也都是在良好的家庭教育陶冶中形成的。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都非常重视“家教”和“家风”的建设。在家庭教育中,尤其注意对幼儿的教育,认为“人生幼小,精神专利,成长以后,思虑散逸”,因此,要通过幼儿时期对他们的教育,使他们“习与智长、化与心成”,为他们今后的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教育的效果来看,古人认为,在幼儿童蒙之时,如果“蒙养不端,待习惯成性,始识补救”,也就悔之晚矣。从我国古代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的家教典籍中可以看到,家教的内容包括素质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思想品德、做人处事、技艺能力、意志锻炼、民族气节等等,其中核心的内容和要求则是道德素质的陶冶和道德习惯的养成,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怎样做人”的教育。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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