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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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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编号:大项编码NH16A021小项编码NH16A021-01事项名称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二级事项名称无三级事项名称无颁发的证件名称《路政管理许可证》颁发的证件有效期完善路网的增设道口许可有效期限为施工期限,非完善路网的增设道口许可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许可。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涉及到经营性公路的,许可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其收费期限。数量限制有√无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4、《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第十条、附件9路政许可条件第七点、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三项5、《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明确在省道非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6、《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涉路工程许可安全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审批条件依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附件9路政许可条件第七点,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公路平交道口是指包括铁路与公路、其他城市道路与公路、路边店、加油站、工厂等在公路增设的交叉道口以及拆除公路中央分隔带等。(二)许可条件。、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交叉道口的岔数、交叉角、间距、视距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的规定。,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同一平面交叉,岔数不应多于4条;岔数多于4条时,应采用环形交叉,环形交叉的岔数不宜多于5条。(2)平面交叉的交叉角宜为直角。斜交时,其锐角应不小于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60°。(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平面交叉最小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公路等级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公路功能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干线公路集散公路一般值最小值间距m20001000500500300(4)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的视距要求:每条岔路上都应提供与行驶速度相适应的引导视距(),引导视距在数值上等于停车视距。引导视距及相应的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见下表:设计速度(km/h)1008060403020引道视距(m)160**********引道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m)1070051002400700400200(5)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应保证通视三角区的视距。两相交公路间,由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存在任何有碍通视的物体(-1所示)。条件受限制不能保证由停车视距所构成的通视三角区时,则应保证主要公路的安全交叉停车视距和次要公路至主要公路边车道中心线5-7m所组成的通视三角区(-2所示)。安全交叉停车视距见下表:设计速度(km/h)1008060403020停车视距(m)160**********安全交叉停车视距(m):(1)平面交叉以垂直相交为宜。当必须斜交时,其交叉的锐角应不小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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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阳仔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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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