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律由计财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财科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财科,不得拖延。
,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购书单位经办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财科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财科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财科,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某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