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招商花园城一期监控设备购销合同工 程 名 称:招商花园城一期监控设备购销合同 工 程 地 点: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买 方:漳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卖 方:_深圳市嘉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_ 2009年6月30日________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买方:漳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卖方:深圳市嘉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号:合同号:地址: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5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A2713室邮政编码:363105邮政编码:518026联系人:张先金黎凤林联系人:林克龙电话:0596-*******,6856036电话:0755-********传真:0596-*******传真:0755-********开户银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建行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帐号:29帐号:11005866419201 为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招商花园城一期监控设备购销工程。第二条采购设备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商标、单价:西区:-B2013P台 .-.-: 东区:-B2013P台 .-.-.-: 第三条交货期:西区2009年7月20日前,东区提前一个月通知供货。买方向卖方下达由买方代表签字确认设备型号、数量等内容的书面供货单,卖方收到买方每批经确认的材料单之日起7天交货。第四条交货地点: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招商花园城工地。第五条合同总金额:西区RMB:9033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零叁佰叁拾元整)东区RMB:10497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肆仟玖佰柒拾元整)共计:195300元(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合同总金额已涵盖购销、保险、运输、装卸、技术培训、安装指导、调试指导、保修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第六条货款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及配件和技术资料送到买方并通过验收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安装完毕并通过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后30天内,设备运转正常,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15%。[ ]2、购销合同签定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银行履约保函后的2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给卖方;全部货物及配件和技术资料送到买方并通过验收后30天内,且卖方交齐合同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后30天内,且设备运行合格,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3、全部货物及配件和技术资料送到买方并通过验收后40天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通过当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后40天内,且设备运行合格,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如在货物送到合同指定地点且经买方验收后180天内,买方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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