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2012〕32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一、征求意见情况(一)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一份;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三份。(二)在征收现场办公室共接待公众咨询25人(次)。意见主要集中在:;;;;;。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的具体计算方法按市有关规定执行。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主题词:工程项目征求意见△通知抄送:市住建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2月17日印发共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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