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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 多尔衮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谜(二).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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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讲多尔衮与孝庄皇太后的关系之谜(二)

我们在分析到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多尔衮的问题上面,介绍了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
第二种,孝庄皇太后没有嫁给多尔衮;
第三种,孝庄皇太后与多尔衮是情人(或者说得难听一点就叫偷情)的关系。
那么,上述三种回答,到底哪一种更加符合历史的真实性呢?
一个寡妇,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到底是中国的某些极为落后的少数民族特有的现象呢?还是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具有的共同的现象呢?还是汉民族也有的现象呢?还是世界上很多民族共有的现象呢?
在分析这一问题的时候,我说经过我的考证,我得出了下列结论:
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古代的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介绍这一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词汇: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
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的现象!
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
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他男子。
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
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
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地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现象曾经广泛流行于很多少数民族中间。
西北羌族的婚俗:比如,中国最为古老的少数民族羌族长期以来就一直流行着这一风俗!他们的婚俗是“父子伯叔兄弟死后,即以继母、世叔母及嫂、弟妇等为妻”。也就是说,转房婚这种现象一直在羌族中承袭着,以至到了西夏时期,李元昊作为一代君王,把自己的儿媳妇也据为己有!对于汉族人而言,这种现象是很不合伦理道德的行为,但是在羌族而言,这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现象!关于这些情况,建议大家看一看相关的电视剧《贺兰雪》!
东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女真族10世纪兴起于东北,《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鄂温克族中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嫂为妻,但弟弟死后哥哥不能娶弟媳为妻。
西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在四川的凉山彝族地区,夫死后,寡妻须转嫁夫家其他男子。先尽着同胞兄弟,如没有同胞兄弟,按血统近远顺推。侄媳可以转嫁给叔父,后母可以转嫁给儿子
,儿媳可以转嫁给公公。转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家支财产外流。如果女方不同意转房,要被索要身价钱。在云南的佤族、景颇族、怒族、普米族、拉祜族的婚姻习俗中,也流行转房制婚俗。
个别少数民族反对转房婚:当然,也有反对转房婚的。西藏墨脱县的门巴族就严禁转房;错那县的门巴族虽然允许转房,但必须征得孀妇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二年才可转;东北地区达斡尔族的习俗是“对待嫂嫂如母辈”,所以一般不允许哥哥死后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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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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