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宝鸡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宝鸡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发文单位: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 33 号发布日期:2003-4-14执行日期:2003-5-17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户外广告设置第三章户外广告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经二 OO 三年三月十七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 OO 三年五月十七日起施行。二 OO 三年四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间接介绍商品或服务的下列广告: (一)定着于建筑物、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设施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其他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第三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符合设置规划,设置位置适当,布置形式与街景协调。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第五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本市广告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发布的内容审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审批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城市建设局参与利用市政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市教育局、人事局、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房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相关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第二章户外广告设置第六条申请户外广告设置、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户外广告发布、设置的时间、地点、形式符合市政府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要求及有关管理部门要求的事项。第七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设计方 案。在供电、供气、供暖、供水、排水和通讯及其他管线周围设置户外广告的,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第八条下列场地和设施,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和城市公共绿地绿化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第九条户外广告设置权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场地的户外广告设置权拍卖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城市 建设局拟定。第十条招标拍卖户外广告设置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一条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应当参加招标拍卖,有偿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第十二条拍卖户外广告设置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第十三条招标、拍卖的程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后,持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等有 效法律文件,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置、登记手续。第十五条利用自有场地、设施

宝鸡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uxiangzhid56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1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