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厦门市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条件和要求(一考双证)一、范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操作考试的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中药临方调剂员,硬胶囊剂充填工。二、条件(一)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二)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书。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3、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含3年)。(三)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三、申请材料1、《厦门市药品从业人员岗位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须经过培2训鉴定单位审核验印)。2、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从事本工种连续工作时间的单位人事劳工部门的证明和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三张。四、申请表格可登录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载,也可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楼受理室领取。五、程序申请人按规定报送申请《岗位培训证书》的材料(按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者予以发《岗位培训证书》。六、证件有效期《岗位培训证书》在原申报工种(岗位)有效,更换单位应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七、事项变更程序申请人应在更换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予以办理。八、收费该项不收费。九、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1)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八楼咨询电话:2699600。(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3)监督机构: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六楼联系电话:2699817、2699819。(4)公示公开网站: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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