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金教〔2007〕26号关于开展“我身边的水”征文活动的通知各学校:为贯彻区委、区政府“优化环境年”的工作主基调,落实区委、区政府“三创”动员会精神,努力构建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社会互动的水环境新格局,为金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环境支撑,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决定,在各学校中小学(中专)学生中开展以“我身边的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主题“我身边的水”二、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区水务局三、征文对象各中小学(中专)的学生四、征文要求21、以“我身边的水”为主题,题目自拟,文章字数:小学生600字左右,中学生(含中专)800字左右。2、征文能以小见大,见人见事见精神,融真实性、思想性、趣味性为一体,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3、各学校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原则上以学生自愿参加为主。各学校组织评选后,每校选送2—3篇,报教育局综合教育科。4、作品体裁不限:可随笔、杂文,可散文、诗歌,只须将您在日常生活中与“我身边的水”亲身体验、感受、想法表达出来即可。5、征文打印稿请投寄到“金山区金一东路2号综合教育科(邮政编码:200540)”,信封上请注明“征文”字样,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学校、年级、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6、征文电子文档(word格式)请同时发送到征文专用电子邮箱:jsqjyj@邮件主题请设为“征文”,也可以通过WOA平台发送到教育局综合教育科。7、要求征文稿件系作者本人创作,内容真实,文笔流畅,且未在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过。8、征文将择优在有关媒体上刊登。9、原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10、作者可用笔名,但必须注明真实姓名;承办单位和刊载稿件媒体有权在不损害原意的情况下对征文稿件文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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