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doc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的通知教发厅函[201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牧)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部属各高等学校:自2009年教育部、农业部、商务部开始联合推动农产品直供高校食堂的“农校对接”工作,并举办了两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有效地促进了各地“农校对接”的探索工作。随着“农校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农校对接”在线交易提供安全保障、物流配送、金融支撑等一系列服务支持,势必对“农校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为继续深入推进“农校对接”工作,加快“农校对接”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2年7月27-29H,7月26日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陕西省西安市会展路1号)二、参会人员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2•各省(区、市)学校后勤行业组织领导;;4•高校餐饮服务企业负责同志;、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关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同志。三、组织要求和会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行业组织负责组织当地高校和食堂经营企业,对学校食堂2012年下半年及2013年上半年米、面、油、蛋、禽、蔬菜等物资需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统计,准备订单;农业行政部门、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农产品流通企业,准备所能提供的米、面、油、蛋、禽、蔬菜等农产品品种、数量、时令价格、运输方式等宣传材料;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相关企业以及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参会;参会各方就采购或合作意向进行洽谈、签约。洽谈会期间召开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特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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