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也可以随母姓;。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二、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一下几方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123三、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规定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子女和其他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停,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四、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不得虐待或歧视;,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祖孙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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