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根据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而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2、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较早者。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3、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进行会计处理,而不是在租赁开始日。4、担保余值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5、未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而不是扣除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6、最低租赁付款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其实也就是各期租金之和,然后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7、最低租赁收款额 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收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二、租赁的会计处理 重点关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及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租赁方式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主要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区分,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属于经营租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的,属于融资租赁。(一)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一般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原则上是为取得资产付出的代价,应当计入取得资产的成本中,但经营租赁租入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所以不能计入取得资产的成本中,而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比如出租人将一项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租期5年,租金总额100万,有1年的免租期,采用直线法分摊租金,承租人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年租金费用应该是20万,而不是25万。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注意一点:承租人不应当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因为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租赁资产不属于承租人的资产。(二)融资租赁1、租赁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注意的是为取得租赁资产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2013注册会计师】会计之租赁知识(顶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