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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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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在我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方面所用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均按《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精神药品的三级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专人负责管理。1、药库管理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帐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日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对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友防盗设施。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2、门诊,病区药房管理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要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门诊、病区药房发药窗口的麻、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并设立明显标识,由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的调配。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处方的调配人和复核人应当仔细核对麻、精药品处方,并进行签名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精药品处方,应当拒绝发药。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出发日期、发药人、复核人。患者使用的麻、精药品为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口瓶或者废贴交回,并记录空安瓶或者废贴的数量。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按规定进行处理。3、临床使用管理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的人员,本院医务人员的***品处方权需经医务处负责批准;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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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miaoshen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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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