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问题摘要: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这些自然资源的有效方式。但目前大多数的自然保护区都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旅游项目,与这热潮相对应的却是出现了自然保护区内植被遭破坏、动物的生存空间和活动规律受到人类干涉等与设立自然保护区的初衷相违背的后果。我国自然保护区应不应该开展生态旅游,如何开展,本文进行了研究分析。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法律我国人口众多,自然植被少。保护区不能像有些国家采用原封不动、任其自然发展的纯保护方式,而应采取保护、科研教育、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而且在不影响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保护对象的前提下,还可以和旅游业相结合。一、我国目前旅游的状况尽管2008、2009年的金融危机带来了全球总需求的疲软,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旅游业发展的动力依然强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09年12月1日正式发布,首次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出的5大措施指明了旅游产业升级方向。这将为我国旅游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此前世界旅游组织作出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独特的自然资源是自然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但同时也是保护区在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目前大多数的自然保护区都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旅游项目,没有开展的也在积极筹备。二、“生态旅游”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许多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使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在开展生态旅游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的主要原因:,盲目利用生态旅游资源。许多保护区的有关部门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和全面科学的论证、评估与规划,个别保护区甚至在资源本底调查尚未完成,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和规律还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就开展生态旅游。因此多数保护区借“生态旅游”之名,行“大众旅游”之实,真正达到生态旅游要求的自然保护区很少。。保护区的多头管理现象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科学管理,如风景区归建设部管,森林公园归林业部管,自然保护区归环保局综合管理,存在政出多门、推诱扯皮、利益冲突等问题,自然环境成为其中的牺牲品。生态旅游区、当地社区和政府、保护区主管部门、经营部门之间的相互排斥与冲突多于合作与协调。。许多开展生态旅游的地区,其实际做法离生态旅游的要求相差甚远,普遍缺乏对生态旅游真正内涵的理解,实际上仍是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已经开展旅游的自然保护区还没有建立自己的旅游管理规章,对保护区无法形成真正有效的管理。。开展生态旅游对保护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保护、科研、宣传、教育、监测等各项功能全面发挥。然而,大多数保护区科研基础薄弱,缺乏依赖科学信息的管理和措施;保护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教育和科普教育滞后;大多数保护区资金不足,导致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不适应生态旅游发展的需要。。生态旅游是生态、社会、经济的统一体,保护区与当地社区是人与自然复合生态经济系统,因此正如在其指导方针强调的一样,生态旅游的开展需要当地社区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而在目前,当地社区参与较少,社区受益也比较低。据统计,开展旅游使当地社区50%%,20%-50%家庭受益的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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