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辽宁省物价局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价发[2010]12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修订和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见附件二)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见《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计件收费标准”和“计时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评估业务的特点和难易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计费形式。四、计件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项目的复杂程度、资产结构和类型、时间要求等因素,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上下浮动20%收取;证券、期货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30%;无形资产、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资产评估业务,根据评估项目复杂程度、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高于上述收费标准。五、实行计件收费的评估资产无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机构应与当事人协商,可采用评估值作为计费依据,或实行计时收费。六、资产评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评估机构在按本《通知》规定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本《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我省实际执行情况,重新核定。原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价发[1992]114号)同时废止。附件一: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附件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评估收费通知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抄送: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辽宁省物价局办公室2010年12月30日印发附件一: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费率(‰)备注1100以下(含100)。2100——1000(含1000)——5000(含5000)——10000(含10000)——100000(含100000)(或协商)注:1、按差额定律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2、企业价值评估按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合计值为计费额度。二、计时收费标准序号人员级次收费标准(元/小时)1首席合伙人、总评估师800-10002合伙人、部门经理400-6003注册评估师200-4004助理人员100-200附件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财政

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