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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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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doc试析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论文摘要在民事诉讼屮,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为平衡诉权与审判权冲突,保障审判权依法行使,纠正错误裁判以寻找公正裁判,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民事诉讼监督体系的不明确、不完善,导致了现行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着监督形式单一、监督手段软弱、监督范围狭窄等缺陷,使得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学者在许多问题上产生分歧,并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磨擦和冲突,严重影响了该制度的顺利运行。笔者认为民事行政检察处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要科学、合理运用好各种监督手段,以取得监督实效,二耍整合检察资源,形成部门之间的法律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整体监督的优势,三要积极创造外部监督环境,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论文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多元化监督格局职能作用一、民事诉讼监督体系在我国的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一)立法关于监督范围前后矛盾,束缚了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民事诉讼法》总则第14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这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己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应当说这一规定的范围是十分宽泛的。但是在分则第16章审判监督程序中该法的第187条一第190条仅规定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出抗诉。”因此该法前后规定不尽一致,特别是对于抗诉权的规定十分狭窄。而且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又相继通过司法解释和批注等形式将监督范围做了进一步的界定。面对这样前后不一致的法律规定和被监督者的单方限制,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当事人的质疑和法律规定中进退两难,可以说正式由于这种立法上的自相矛盾,造成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认识上的严重分歧。(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职权不明确首先,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使得调卷难,成为困扰基层检察院的一个普遍难题。有的法院认为应当有检察院到法院阅卷审查,并由法院给予方便;有的法院同意调卷,但是认为设置很多障碍,以各种原因拖延、推辞;有的法院同意复印,还耍经过层层审批。因此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为调取一本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经常要往法院跑上三、四次,而调卷的时间有时甚至能拖个一年半载。这不仅造成了民事检察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是违背了诉讼经济原则,给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另外很多法院坚持不提供副卷及开庭光盘,使得当事人反映的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印证,在这种情况下,检察监督形同虚设,更无法拿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回复当事人,极大地损害了民事诉讼监督职权。其次,法律未明确检察机关审查期间享有必要的***权。应当说民事检察监督的特点决定了***既是检察机关的权利,也是检察机关的义务。并且当民事案件进行到检察机关的中诉程序时往往诉讼时间已经很长,利益冲突明显,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检察机关只有通过***,并对所获得的材料进行一番细致入微的综合分析后,才能对案件的性质、争执的焦点有个正确的观点,为各方当事人负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然而,《民事诉讼法》第6条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的规定,而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屮的***权利和效力却未予规定。(三)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狭窄、监督方式单一,导致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局限性很大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机关的监督仅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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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