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
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分为公开和涉密两类。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内
部、秘密、机密,其中密级被确定为内部的论文,是指与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及其他确
需保密的科研项目相关的论文,密级被确定为秘密或机密的论文,是指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
研项目、课题或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凡属“内部”、“秘密”、“机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保密申请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和知识产权保
护的相关规定,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经研究所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学位论文保密申请一般应在论文开题时提交,论文研究过程中
发现涉密应在中期考核前提交。导师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未定密
级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确定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学位论文涉密
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由本人完成 2 篇研究技术报告,通过研究所审查后视同已达到《中
国农业科学院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和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与
非涉密学位论文的程序和要求相同,但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必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所有
的纸质和电子文档都必须依照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评审材料在会后应如数收回,同时采
取措施做好会场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专家组成员、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
员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需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时,需核实院外专家的涉密人员资格,并与
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条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双盲制评阅,由导师指导小组提出2 倍于评阅专家人数的
候选评阅专家名单,经研究所同意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送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必须进行
编号、登记,并采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传递。外单位评审专家需签订的保密协议须与
论文同时送出,审后一并及时收回。
第六条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制,应当按照有关秘密载体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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