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结婚年月身份证号码免冠1寸近照(申请人)(配偶)户籍地址家庭地址原工作单位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生育(收养)子女情况姓名生育或收养性别出生年月申请人原单位意见、生育情况及是否领过一次性奖励金或工资加发5%户籍地村(居)委会意见申请人确实只生育壹孩,没有超生或非法抱养其他子女,没有领过一次性奖励金,工资未加发5%。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户籍地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计生办意见茂名市茂南区人口计生局意见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章)备注申请人签名:电话: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2份。居委会、街道办各留一份。2、夫妻双方的户籍在同一个县(市、区)但不在同一个镇(街道、开发试验区)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分别向各自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3、提交申请表时需附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复印一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农村信用社的存折。4、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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