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昆山市委文件团昆发〔 2009 〕 48号关于举办“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各镇、系统、工厂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市级机关团工委, 6909 厂团工委,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也是昆山撤县设市 20 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开展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激发青年爱祖国、爱家乡的朴素情感,激发青年参与昆山经济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展示新时期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团市委将于近期组织举办“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市各区镇、企业、工厂、机关、高校均可组队参赛。每队 4 名辩手, 安排领队 1人。参赛选手要求 35 周岁以下, 每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 1 队。二、比赛安排: 时间: 10月 30 日(时间一天) ,地点:另行通知承办单位:花桥经济开发区团委、玉山镇团委、巴城镇团委 2 三、比赛规则( 详见附件 2) 四、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 3) 五、奖项设置 1、集体奖: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2名; 三等奖 3名; 优胜奖若干。 2 、单项奖:最佳辩手 1 名;优秀辩手 3 名。六、报名方式各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1 ), 于 10月 26 日前交至团市委,另行通知参加抽签,联系人:王晟;联系电话: 57379162 ; 传真 57379161 ; 邮箱 kstsw@ 。附件: 1.“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报名表 2.“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规则 3.“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评分标准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 2 0 0 9 年 1 0 月 2 1 日主题词: 关于辩论赛通知抄报:市委、市政府、苏州团市委抄送:市委宣传部、苏州团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在昆高校团委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 2009 年 10月 21 日印发共印 55份 3 附件 1:“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报名表报送单位(盖章): 领队: 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注:请领队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所有领队抽取比赛辩题。 4 附件 2:“祖国发展青年成长”辩论赛规则一、比赛规则 1. 评委评分采取“评分制”。团体分满分 500 分。 2. 评委根据选手表现, 通过合议评选出一名最佳辩手, 由评委当场宣布。 3. 比赛中各项规则及与比赛有关的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评委会, 比赛的最终结果由评委会确认后予以公布。二、辩论赛辩论程序(一)陈词阶段 1. 正方一辩陈词( 用时 2 分钟) 2. 反方一辩陈词( 用时 2 分钟) (二) 攻辩阶段 1. 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 2. 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 3. 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或三辩; 4. 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或三辩; 5. 攻辩采用一对一形式, 时间为 1分 30秒, 每个提问不超过 10秒, 回答不超过 20秒; 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 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 攻辩角色不得互换, 辩方不得反问, 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攻辩小结时间为 1 分 30 秒。(三) 自由辩论阶段 1. 双方必须交替发言, 由正方先开始。 2. 双方各累计用时 5 分钟, 共计 10 分钟。 3. 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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