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领款凭证的证据效力.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仅凭一张领款单,能否证明投资款已经退回? ——( 2009) 民申字第 1760 号案启示 2011-04-21 17:04:57| 分类: 司法实务| 标签: | 字号大中小订阅仅凭一张领款单, 能否证明投资款已经退回? ( 2009) 民申字第 1760 号一案法院认为,作为付款单位的碧波公司未提供其他付款证据(比如银行转帐凭证) 证明其确已将 515 万元的投资款退还陈某 3、皮某 4 二人, 因此, 仅凭《领款单》这一证据难以证明陈某 3 、皮某 4 二人的投资款已经实际退回。夏某 1、陈某 3 、皮某 4 三人成立合伙时签订有《股东合作协议》,对于项目基本情况、合作方式、股份划分、出资时间、项目管理、盈利分配和风险承担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若三人协商解散合伙,亦应有相应的解散合伙以及清理合伙债权债务、分配合伙盈利的证据,现仅依据《领款单》主张三人合伙关系已经解散证据不足。因此, 即使《领款单》上的领款人签字以及右上角的“陈某 3”签名确系陈某 3、皮某 4 二人书写, 且陈某 3、皮某 4 已经实际收回投资款, 也难以形成充分证据证明夏某 1 、陈某 3 、皮某 4 三人的合伙关系已经解散。而这一点也完全与工程款的领款单或收据一样, 对于数额较大的款项支付,在法院实务中,一般要求同时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予以佐证,形成一个证据链。这与以前办理的省一建的案件完全一样。值得注意。一起民间借贷官司的启示一、案件情况简介陈某在200 2年至200 4年期间分别向某电子公司及其两个股东放款若干万元,而某电子公司也从 2004 年底起至 2006 年2月陆续归还了陈某的借款,但电子公司却没有及时将陈某手中的收据收回。于是,陈某在 2009 年7月用手中的三份电子公司开具的收据向法院起诉电子公司,要求判令归还欠款 10万元。电子公司成为被告后,委托本律师作为一审代理人出庭应诉。本律师接案后立即作手去法院阅卷并调取了电子公司这些年与陈某借款往来的帐本,发现了电子公司存档的归还陈某借款出具的收据中存在重大瑕疵且及时向电子公司的领导出具了风险提示,告诉了在诉讼中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并预测了诉讼的结果。虽然,本律师在二度开庭诉讼中为电子公司尽了最大的努力,终因证据的瑕疵和法官巨大的自由裁量权,电子公司还是败诉了。二、律师风险提示关于陈某诉电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证据诉讼法律风险的再次提示某电子有限公司尊敬的雷某董事长先生: 本律师自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当在陈某诉贵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于 2009 年9月22日办理好委托手续后,在 9月23日上午即去受案法院某区人民法院会见承办法官,提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在查看了原告提交的三份证据后,作为贵公司的委托律师,有必要将贵公司提交的关于贵公司已经向原告即陈某归还借款的四份证据(陈在 2004 年11月29日领款 2万元、 200 5 年12月8日领款5万元、200 5万元的领条以及陈于200 2 至2005 年领取利息的贵公司工资表)中存在严重瑕疵问题,提示诉讼法律风险。一、证据瑕疵的表现: 1、本律师在尚没有与贵公司建立委托关系前,曾经就向雷某先生和张某先生提示过在陈某领款单据的领款原因栏目中贵公司的表述存在问题,即“原雷某、张某与陈某所有借款协议书全部作废和终止”作为证据存在瑕疵,如果对方提出异议,贵公司将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与此同时,对在领款单据上单位名称中电子公司后面写有“雷某、张某”也感到困惑。 2、去法院查看对方证据前,本律师当时希望在原告提交的三份证据即陈2002 年3月13日、 2003 年12月8日、 2004 年1月2日分别借款 5万元、 2 万元、 3万元后收到贵公司的收据上除有公章外还能有“雷某、张某”字样,如果这样,就能与后面的归还借款证据形成一致性,可惜的是没有。二,由于证据瑕疵可能带来的诉讼法律风险: 1、可能存在对方提出公私问题,即原告所借给私人的即雷、张两人的借款已经清偿,而借给电子公司的借款并没有清偿,因为贵公司提交的证据上都写有公司名称同时还有雷、张二人的名字,而没有一张证据是用纯电子公司名称归还的,如果我方说,私人借款不可能用***清偿,对方可能会说,我只要收到了钱,至于你用***还是私款归还与其无关。 2、由于我方举证的 2006 年2月10日的证据中有“原雷某、张某与陈所有借款协议书全部作废和终止”的表述,如果说对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这些借款协议,因为工资表中的利息就是按照那些协议计算支付的,他将更可能会说只是归还了借给私人的款项而没有归还借给公司的款项。 3、由于我方证据存在严重瑕疵,加上承办法官对案件理解的不同及其享有自由裁量权,所以本律师对本案的结局并不是很乐观,但愿不是如此。三、声明: 本律师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

领款凭证的证据效力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