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6民终9892号黄宗明、陈洁云: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黄宗明因与被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原审被告陈洁云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民终989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25元,由上诉人黄宗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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